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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创兴劳务派遣的具体形式有以下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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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完全派遣(包括长期工派遣和人才派遣) 由劳务派遣单位承担一整套员工派遣服务工作,包括人才招募、选拔、培训、绩效评价、报酬和福利、安全和健康等。
二、转移派遣 用工单位自行招募、选拔、培训人员,再由劳务派遣单位(用人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劳动合同》,并由劳务派遣单位负责员工的报酬、福利、绩效评估、处理劳动纠纷等事务。
三、减员派遣 减员派遣指用工单位对自行招募或者已雇佣的员工,将其雇主身份转移至劳务派遣单位(用人单位)。用工单位支付劳务派遣单位(用人单位)被派遣劳动者派遣费用,由劳务派遣单位代付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包括工资、资金、福利、社保以及承担所有雇主应承担的社会和法律责任。其目的是减少用工单位固定员工,增强用工单位面对风险时候的组织应变能力和人力资源的弹性。
四、试用派遣 用工单位在试用期间将新员工转至劳务派遣单位(用人单位),然后以派遣的形式试用,其目的是使用工单位在准确选才方面更具保障,免去了由于选拔和测试时产生的误差风险,有效降低了人力资源成本。
五、短期派遣 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用人单位)共同约定一个时间段来聘用和落实被派遣劳动者。
六、项目派遣 用工单位单位为了一个生产或科研项目而专业聘用相关的被派遣劳动者。
七、晚间派遣 用工单位利用晚上的特定时间,获得急需的被派遣劳动者。
八、临时工派遣 以每小时为基本计价单位被派遣劳动者。
九、双休日派遣 以周六、周日为基本计价单位被派遣劳动者。
十、集体派遣 用工单位通过劳务派遣单位(用人单位)把闲置的人员部分或整体地派遣给第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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